2025年慶陽市隴東學院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公告(第一期)(15名)
招聘中
招聘截止時間:2025-06-26
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甘肅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甘辦發(fā)〔2011〕22 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24〕57 號)等規(guī)定,現(xiàn)將隴東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隴東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15人。具體招聘計劃詳見《隴東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崗位列表》(下稱《崗位列表》)。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1.碩士研究生為1989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
2.2025年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
3.國(境)外畢業(yè)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報考人員畢業(yè)證上標注的學歷及專業(yè)應當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專業(yè)(專業(yè)方向)一致;對國內外相近專業(yè)、專業(yè)碩士、高校自設專業(yè),由隴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后決定是否納入招聘范圍。
5.招聘崗位專業(yè)參照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yè)目錄》等制定。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受過開除處分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2.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應聘人員報考崗位存在《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中應回避情形的崗位。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規(guī)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fā)布及崗位查詢
招聘公告在隴東學院網站(網址)、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等平臺發(fā)布,報考人員可在以上網站(網址)招考專欄查閱招聘公告和《崗位列表》。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6月6日9時至6月25日18時。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統(tǒng)一采用網上報名,不接受其他形式報名,每位報考人員限報1個崗位,程序如下:
(1)提交報名申請、上傳附件
考生須在報名前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招考網站(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點擊“隴東學院2025 年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公告(第一期)”板塊,先進行用戶注冊,注冊時必須準確填寫本人姓名和身份證號,并妥善保管用戶名和密碼,注冊完成后,填寫個人信息并上傳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片。
登錄后,報考人員需要將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認證報告,按崗位要求以附件形式上傳報名系統(tǒng);證件材料不全者不予報考。暫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應屆畢業(yè)生,可憑學校出具的相關學歷、學位證明報名,但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畢業(yè)證等相關證件,否則取消考試資格。
(2)網上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主要審核應聘人員學歷、學位、年齡等信息。
資格初審的時間為2025年6月7日至2025年6月26日。根據公告要求和《崗位列表》中的招聘條件進行審查?忌捎2025年6月7日至6月27日,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報考申請結果。對報考資格的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各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予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3)報名繳費
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即可登錄報名系統(tǒng)按規(guī)定繳納報名費150元(依照甘發(fā)改收費〔2019〕422 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繳費時間:2025年6月8日9時至6月28日17時。未按期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成功的考生如若放棄考試,不退還報名費用。
(4)打印準考證
考生登錄報名系統(tǒng)自行打印準考證(A4 紙),具體時間請考生及時關注隴東學院校園網公告。
3.注意事項
報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申請相關信息須真實、準確、有效,符合選報崗位報考條件,否則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對提供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應聘資格,并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應聘人員在最后一天報名如審查不通過導致無法改報其他崗位的,由個人承擔責任。
(三)筆試
1.筆試時間:具體筆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具體安排請關注隴東學院校園網公告,有關信息以網頁通知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2.筆試地點:以《準考證》打印地址為準。請報考人員提前熟悉考點路線,確保按時參加考試。
3.開考比例:筆試開考比例按照該崗位招聘計劃人數與該崗位通過資格初審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確定,不足1:3的,由隴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劃定最低分數線,在筆試前書面通知應聘人員,達不到最低分數線者,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4.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2工作日內,在隴東學院網站(網址)公布。
(四)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公布后,由隴東學院負責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選按報考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參加復審人員的1:3確定,達不到比例要求的,按達到筆試最低分數線的人員全部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隴東學院網站公布。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本人應提供:
1.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學歷備案證明;
2.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按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有從業(yè)資格要求的崗位須提供從業(yè)資格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崗位所需其他印證材料,以及2張近期正面免冠1寸證件照(與報名表中照片一致)。
4.國(境)外畢業(yè)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不能提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的、提供材料信息不實的應聘人員,以及未按期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一律取消復審資格,不退還報名費,并按照筆試排名依次遞補。資格復審通過后,現(xiàn)場發(fā)放《面試通知書》,由應聘人員本人簽字領取。
(五)心理素質測評
主要以答題形式測試應聘人員心理健康狀態(tài)和素質能力。在資格復審時進行,本項為考察項,不計入總成績。
(六)面試
面試工作嚴格執(zhí)行《甘肅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guī)則》相關要求,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入圍面試人數達不到1:3的比例時,由隴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劃定最低分數線,在面試前書面通知應試人員。同一崗位的考生原則上由同一考官小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本進行面試。有多個考官小組的,由考生小組代表抽簽選擇考官小組,小組內考生抽簽選擇面試次序。面試全程錄音錄像,面試成績現(xiàn)場公布,應試人員簽字確認,面試結束后在官方網站公布考生總成績。
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在隴東學院網站公布,參加面試人員須持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
(七)成績公布
按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計算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面試和總成績如出現(xiàn)小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同一崗位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的排名為先;筆試和面試成績完全相同的,由隴東學院組織面試加試,確定排名先后。筆試、面試和總成績通過隴東學院網站公布。
(八)體檢
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和復檢由隴東學院組織。體檢通知在隴東學院網站公布,學校并通過電話、短信、QQ、微信等方式通知考生。體檢在省內三甲醫(yī)院進行,體檢和復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己承擔。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 號)文件執(zhí)行。參加體檢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隴東學院安排應聘人員到其他三甲醫(y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應聘人員應嚴格遵守體檢規(guī)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實有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對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如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不予聘用。
因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按同一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面試缺考或成績低于劃定分數線的,不得遞補)。
(九)考察
體檢結束后,學校安排考察組,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采取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調閱檔案等方式,對考察對象在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作出考察結論。應聘人員在考察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礙考察工作的行為,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按同一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十)公示、備案及聘用
根據體檢及考察情況,由學校會議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在隴東學院人事處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及之后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公示后無異議的應聘人員,由隴東學院將相關材料統(tǒng)一報省教育廳、人社廳備案。
經省教育廳、人社廳備案后的擬聘人員,由學校按照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guī)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兌現(xiàn)相應待遇,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二)資格審查由隴東學院負責實施,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招聘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校均可取消其報考及聘用資格。
(三)應聘人員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畢業(yè)證信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無法查詢或在“鼎力信”等網站查證有失信行為的應聘人員,不予審批聘用。
(四)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隴東學院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進行監(jiān)督。
(五)應聘人員在報名、體檢等招聘過程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嚴格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 號)處理。
(六)領取準考證、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等通知將通過隴東學院網站公告、電話等方式告知,請隨時關注,同時保持報名時提供的通訊方式暢通,若因本人不及時閱讀相關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負責。
(七)本公告由隴東學院負責解釋。
咨詢聯(lián)系方式: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監(jiān)督聯(lián)系方式:0934-8658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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